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标准及相关指引的说明
说明:
一、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的支付主体
请按照《广州市发展改革委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发改〔2017〕811号)要求执行。
二、网上支付方式(推荐使用)支付主体登录交易系统,选定支付项目,输入手机号码、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使用已具备网上支付功能的个人银行卡或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公司账户进行网上支付。
操作手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网上支付系统操作说明(建设工程、政府采购).docx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网上支付系统操作说明(电子商城、电子卖场、批量集中采购、协议供货、网上竞价).docx
三、转账支付方式
支付主体将应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转账(汇款)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结算账户。
(一)现场确认:到账后凭转账(汇款)凭证前往交易中心大厅西侧建设银行天润路支行财务专窗办理。
(二)电子上传附件确认。
操作手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转账凭证上传确认系统操作说明(建设工程、政府采购).docx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转账凭证上传确认系统操作说明(电子商城、电子卖场、批量集中采购、协议供货、网上竞价).docx
四、现金支付方式
支付主体携现金前往交易中心大厅西侧建设银行天润路支行交款,交款后前往财务专窗办理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理支付确认。
五、领取电子发票
支付主体完成支付确认,三个工作日后凭操作时或支付确认时登记的手机号码登录发票通网站“www.fapiao.com”下载电子发票。